当前,我国对技能人才的表彰主要有两个大的方面。
一、国家对高技能人才主要有三类表彰奖励
1.授予荣誉称号。政府对技能人才的最高奖励是“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该奖项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从1995年开始,每两年在全国具有高超技艺与良好职业道德的能工巧匠中评选出30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300名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是我国高技能人才的最高政府奖项,是给予高技能人才的顶尖荣誉,素来被誉为“工人院士”,历来是全国各省市、各行业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战线上的必争之地。全国技术能手是我国设立的优秀技术工人荣誉称号,是国家技术人才评选表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政府特殊津贴制度。自1990年开始实施的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是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一种奖励制度。是经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给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的特殊津贴,对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08年,国家将高技能人才纳入政府特殊津贴范围。
3.职业技能竞赛国家奖励制度。国家级一类竞赛前五名可以直接获评全国技术能手,晋升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六至二十名,晋升一级职业资格,最高到技师。国家二类竞赛,前三名可以直接获评全国技术能手。国家对职业院校组织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有专门规定:按赛项设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授予相应的荣誉证书及奖品;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对积极承办、认真组织的相关单位颁发“年度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等。
二、地方层面的政府奖励主要有以下类型
1.授予高技能人才荣誉称号和配套奖励。各地基本上都出台了高技能人才评选制度,使高技能人才选拔落地生根。
2.职业技能大赛奖励。主要包括对获奖选手、指导教师、组织参赛方的奖励。各地奖励的主要形式有物质奖励、直接获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面试“专升本”、优先推荐申报“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评选等。
3.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奖励。地方政府通过对当地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给予经费补助或奖励的方式激励有关单位重视技能人才的评价和使用。
4.技能人才特殊津贴。通过政府津贴、职业资格证书补贴等方式给予技能人才奖励。
5.技能大师奖励。评选表彰不同等级的技能专家工作室,采取由地方政府和用人单位分别给予配套补助或者直接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技能专家的方式进行奖励。
部分图片源于网络